【推薦語】
人所「需要」的是有限的,「想要」的卻可以無窮盡。
「需要」是維持生命的必需,「想要」則來自於一種慾望,是「貪執」。比如,肚子餓了吃飯是「需要」,千里迢迢排隊吃炸雞是「想要」;天冷買件厚衣服是「需要」,衣服很多卻還要跟風購買時下最流行的款式是「想要」。當不斷地超越二者之間的界限,煩惱就會產生,幸福感也會減少。
你所追求的事物,是「需要」還是「想要」?衡量二者的標準是什麼呢?這部短片為你解答。
【你將獲得】
- 認清什麼是貪執、什麼是必需
- 減少貪欲的方法
【精選禪語】
- 當涉及到自我利益的時候不貪執,而且還能不在乎,這也是「無我」的一個概念。
【文字内容】
「貪執」和「必需」是有差別的,必需是生命的「必需」,「貪執」則是超過必需的物品。
比如說我們每天都需要吃飯、穿衣、睡覺,所以食品、衣服和住房是老百姓生活中三大基本需求的東西。這三種需求如果不能夠保障,則國家會大亂,家不像家,國不像國。
再比如說冬天時如果連個厚衣服都沒有,就會很冷,你因為需要一件厚衣服而去買了一件厚衣服,這個不是奢侈,是很合適很合理的。相反的,如果你看到別人戴金戒指,自己也去買一個金戒指來戴,這叫奢侈,因為不論戴不戴金戒指,你都一樣能活,也不會挨餓;如果你只穿得起布鞋,別人都穿皮鞋,因此你也要爭取穿皮鞋,你雖然可以爭取,但是皮鞋也叫奢侈品,不是必需品。
凡人不甘於穿正常衣服、吃正常飯,總想穿得比別人好,顯得自己很有能力;有的男人出去工作賺錢,想要讓老婆穿得比別人漂亮,也是為了顯示出自己很有能力;有些人想讓孩子背著比別人貴重一些的書包……,這些都是貪欲。雖然有些貪欲來自於愛,但是私愛也會變成貪欲。相反的,一個大發心的人,不但沒有了這些貪欲,穿衣服也不再講究,只要衣能遮體、冬天能禦寒就可以了,凡事都沒有過分的要求。
「無我」指的是個人不貪執於各種利益,這是第一大項;第二大項就是,當涉及到自我利益的時候,不但不貪執,而且不在乎。比如今天看到一群窮人餓得吃不上飯或遭受天災了,自己有些存款,就分給他們一些,救濟他們,讓他們去買飯吃;看到有人得了病,很痛苦,急需要醫療費用,就幫人家一下。太在乎自我的人不懂得「捨」,不懂得「布施」,總想著:這是我好不容易賺來的錢,憑什麼給別人啊?這都取決於他心中有沒有大愛,有沒有慈悲。有慈悲心的人自然就會幫人,連考慮都不用多考慮。